國立金門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說明 (113學年度第2屆)
表揚類別與選拔標準
凡本校歷屆日間部及進修推廣部之各系(科)、班畢(肄)業生,認同母校並於下列各領域中有具體貢獻或成就、足為楷模且近五年無刑事紀錄證明者,皆可推薦為候選人。
一、母校貢獻類:對本校之教學、服務、科技創新、捐資興學或發展有特殊貢獻者。
二、社會服務類:從事各類社會服務工作,有傑出之表現或貢獻者。
三、其他類:由委員會推選不屬於前項各類而有特殊貢獻者。
推薦方式
一、校友總會或各校友會推薦。
二、系(學程)經系(學程)務會議通過推薦。
三、本校教職員五人以上連署推薦。
四、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
五、校友十人以上連署推薦。
收件方式及說明
請於113年9月 25日(三)中午12時前親送或郵寄寄達本校就業服務暨校友服務中心。
地址:89250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單位:國立金門大學就業服務暨校友服務中心
E-mail:easc@email.nqu.edu.tw
電子檔案寄件主旨請寫「113學年度傑出校友遴選-〇〇〇」
初審繳交資料
口113學年度傑出校友選拔推薦表正本一份及 Word 電子檔
口被推薦人本校畢業證書影本
口被推薦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口被推薦人優良事蹟證明文件(20 頁以內為原則)
口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近五年無刑事相關紀綠)
口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以上請以 A4 大小裝訂)
表揚方式
每年校慶典禮予以公開表揚傑出校友及致贈獎牌。
聯絡人
國立金門大學就業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 吳小姐,電話:(082)3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