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對象】
一、個性開朗、積極主動、認真好學以及樂於團隊合作,並對林業經營、林業文化、森林遊憩、自然保育、林業鐵路、行銷推廣等有熱忱者。
二、不限科系,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實習期間】實習時程為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週一至週五每日工作時數8小時,每週休2日,總時數至少240小時,惟可視各實習機關(構)依需要調整。
【實習單位】詳參需求表
【實習地點】詳參需求表
【實習內容】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業務涵括森林及林業經營、法制研修、林地管理、國產(竹)材應用發展、樹木保護、治山防災、森林遊憩、自然保育、林業鐵道、林業文化及行銷推廣等,本署及各所屬機關(構)以學習為目的,提供具學習性之實習職務項目,另得參酌下列事項及實習學生條件背景規劃實習內容:
1.參與各機關(構)相關會議或學習撰寫會議紀錄,並得應會議主席之請發表意見。
2.學習專案企劃、擬訂及執行。
3.熟悉例行業務運作。
4.學習參與議題或專題研究、資訊蒐尋分析或閱讀翻譯。
5.學習擔任公共事務觀察員,提供建議或對策。
6.學習其他與公共事務及行政業務相關事項。
詳參需求表
【實習津貼】暑期實習係為學習性質,提供實習學生了解參與公務機關事務之機會,爰不提供實習津貼。實習學生個人餐食及交通需自行安排,若實習之機關有提供宿舍,應於報名時向各實習之機關提出借用申請。實習期間保險事宜,從各校系實習之規定,若無,則由各實習之機關統一支應。
【其他福利】無
【申請資格】詳參需求表
【報名表件】履歷表
【報名方式】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於114年3月26日前將報名表件送至本校就業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
【聯絡人】02-23515441分機604 保育企劃組 韓明琦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