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教育部辦理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意外險
得標廠商
契約期間 自113年08月01日00時 至114年07月31日24時止。
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保障內容
項目 |
保障項目 |
保險額度 |
A |
意外身故 |
200萬元 |
B |
意外失能 |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200萬元 |
C |
傷害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型) |
最高給付5萬元 |
D |
傷害醫療保險金
(日額型) |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1,000元 |
理賠申請應附文件
※ 赴校外實習之本校學生欲申請理賠可先向本中心洽詢082-313741(歐陽)。
- 理賠申請書:意外請詳填事故日期跟事故經過、左邊申請人請簽上事故人大名、要保號碼不用填寫,要保單位由本中心蓋章。
- 診斷書正本:只能正本,若是急診或住院或門診請在診斷書上備註清楚日期。
- 收據:副本可,可自行影印但需要蓋醫院的院章,若看兩間以上醫院或診所,各自都需一份診斷書+收據。
- 事故人存摺封面:若為未成年請附上家長的存摺,要有彼此的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
- 事故人的身份證影本。
- 如為車禍,需另付報警三連單,可影本。
- 如骨折,需另附X光片。
- 若為「身故者案件」請另洽本中心082-313741(歐陽)。
理賠Q&A
Q1.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係指哪些親屬?
民法第1138條規定:「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
不論哪一順位的繼承人,都必須跟被繼承人之「配偶」共同繼承。
Q2.理賠作業需要幾天?
保險公司收到理賠申請書及應檢附文件後,經案件審核無誤後於14日內給付。
Q3.理賠申請期限?
由本保險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2年不行使而消滅。
Q4.何謂意外事故?自殺是否可以申請理賠?
意外傷害事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自殺』係屬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為本保險除外責任(原因)之一,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Q5.學生若不幸罹患新冠肺炎,是否可以理賠?
本保單承保範圍僅含意外事故,所謂意外事故包含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故新冠肺炎不在此合約之理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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