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臺灣博物館】113年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4/30截止

國立臺灣博物館
【實習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系所之在校學生
【實習期間】113年7月1日(一)~8月30日(五)。時數不得少於三百小時,每週實習五日,視各業務組室實習內容,配合於例假日實習。
【實習單位】研究組、典藏管理組、展示企劃組、教育推廣組
【實習地點】以國立臺灣博物館所屬各場館及場域為主,或依實習業務需求安排至指定地點。
【實習內容】如暑假實習生需求一覽表
【實習津貼】無
【其他福利】提供學生相關實務訓練及團體傷害保險之給付。
【申請資格】如暑假實習生需求一覽表
【報名表件】(1)實習申請表(2)自傳(3)實習計畫。
【報名方式】113年4月30日17時自行網路申請報名。
【聯絡人】(02)23822699分機5341;ywcc@ntm.gov.tw 張簡傛文
【注意事項】
1.依本館大專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規範,實習於暑假期間進行,時數不得少於300小時,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如總時數未達要求時數者,本館不開具實習證明。
2.實習生憑本館發給之識別證進出,應隨身配戴以資識別,實習期滿應繳回。
3.實習生每週應提交實習週誌,實習結束時繳交實習總報告(內容應含封面、申請表、心得報告、實習日誌、值勤簽到表,以及各組室規定相關之學習報告),實習總報告與實習成績考核表兩者將供作評鑑依據。
4.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館人員之指導及考核。實習生到館實習為學習性質
5.未經本館許可,不得擅自列印、複製、引用以及對外發表本館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
6.實習生若未遵守本館相關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實習單位考核不適任或其他損害本館名譽,本館有權中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為適當處置。
7.實習時數期滿且考核合格者,由本館核發實習證明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