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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證申請

113學年度校友證製卡申請注意事項

〇開放申請時間:113學年度受理自114年5月1日至114年6月6日止,一律採用線上申請。
〇申請對象: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含日間部學士班、碩士班;進修部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學士後多元專長)
〇務必填寫正確資料,以免造成製證錯誤。
〇如有填答問題,請電洽就業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電話:082-313314。
〇請勿重複填寫表單。

填寫其它者,請於備註欄位填寫完整之學系(班)名稱。

1.請勿提供照片翻拍檔,以免造成照片印製模糊;
2.大頭照解析度不佳者,本中心有權利取消校友證製發;
3.檔名請以學號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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