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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美術館】116年春季實習申請,10/31截止

【實習對象】
國內外大學院校在校研究生、大專學生,以及對美術館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者均可申請。申請者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並依各實習部門所列技能或背景條件提出申請。

【實習期間】
116年1月19日(二)至116年6月4日(五)。

實習時段依申請部門分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每日實習時數原則以8小時計。實習應一次連續完成,不得分段,總實習時數不得少於200小時。

【實習單位】
本次共招募7個實習項目,各需求1名:

  1. 營運管理部-工程與行政
  2. 營運管理部-會計室
  3. 展覽部
  4. 典藏部
  5. 研究發展部
  6. 教育暨公共服務部
  7. 行銷企劃暨社會資源部

各部門實習時間及需求條件請詳閱「高雄市立美術館116年春季實習生需求表」。

【實習地點】
高雄市立美術館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80號。

【實習內容】
依申請部門安排相關實務學習,內容包括美術館行政及營運管理、會計事務、展覽執行與策展、典藏資料整理、研究展覽及出版、藝術圖書業務、社群媒體經營、活動執行、攝影紀錄及行銷企劃等。
【實習津貼】
本實習不提供薪資。

【其他福利】
實習期間由高雄市立美術館提供意外傷害保險;實習生往返交通、食宿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負擔。

【申請資格】

  1. 對美術館相關實務訓練及藝文相關工作有興趣者。
  2.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 各實習部門另有不同專長或背景需求,如外語能力、文字處理、藝術史研究、攝影、美編、社群媒體經營、企劃及活動執行等,請依「實習生需求表」所列條件申請。

【報名表件】

  1. 實習申請書1份。
  2. 就讀學校(含系所)正式公函,或推薦函2封,二項擇一。
  3. 自傳1份(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4. 實習計畫書1份,內容包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及期間等。

【報名方式】
請於115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完整申請資料郵寄或親送至:

高雄市立美術館 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80號)

信封外請註明「實習申請資料」。

錄取結果預計於115年12月1日前公告於高雄市立美術館官網。

【聯絡人】
高雄市立美術館 謝宛真
電話:07-5550331 分機243
電子郵件:iris.kmfa@kmfa.gov.tw

【注意事項】

  1. 116年1月19日至6月4日為全程實習期間,如預計無法配合全程實習或請假時數可能超過64小時者,請勿提出申請。
  2. 實習總時數不得少於200小時;請假時數不列入實習時數,如因請假致時數不足,須於實習期滿前補足。
  3. 事假、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64小時以上者,美術館得終止實習資格。
  4. 實習結束前須繳交2,000字實習心得報告;實習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發給實習證明。
  5. 部分實習部門須自備筆記型電腦,請詳閱實習生需求表。
  6. 美術館平面停車場為收費停車場;汽車停放須依規定付費,機車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停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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