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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14年寒假實習,12/13前逕行申請

【實習對象】國內各大學校院系所之本國籍在校學生。

【實習期間】114/1/13-114/2/14,每日實習時間以不超過8小時

【實習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實習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實習內容】檔案展覽、圖書管理(詳如實習生需求表),申請人可依實習課程要求及個人興趣選擇實習單元至多1項

【實習津貼】實習期間本局不支付任何報酬(薪資、交通費、膳食及意外保險等補助),亦不供宿。

【其他福利】無

【申請資格】詳閱學生實習需求表(附件一)。

【報名方式】
申請表(附件二)及歷年在校成績單影本(A4格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止免備文逕送本局(以郵戳、傳真或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聯絡人】
業務聯絡人:鄭岷珍,(電話)02-89953520,(傳真)02-89956465,電子信箱mjjheng@archives.gov.tw

【注意事項】
(一)實習單位不提供報酬 (薪資、交通費、膳食及意外保險等補助)及住宿場所,實習期滿依規定發給實習證書。
(二)獲錄取者,實習單位除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外,並於明年1月上旬於本局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三)其它資訊請自行參閱實習需知(附件三)。


有意申請實習者,請於截止日前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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