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2次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校內甄選公告(校內收件至114/9/1下午5點止)
一、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辦理(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目的:
(一)學海築夢: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選送學生赴國外非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由本校自行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充實實習課程,落實學用合一,加強職涯生活輔導。
(二)新南向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以培育國內學生更加瞭解各該國文化之生活方式與背景,有助未來深耕與各該國關係及合作發展。
三、申請資格:
(一)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教師,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或兼任教師。
(二)選送生: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2.應通過本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3.得遴選他校學生參與計畫,須提出他校學生原就讀學校同意該生於在學期間參與本校之國外實習計畫同意書。
4.出國實習期間應保有本校學籍,不得休學或退學,實習結束應向本校報到,違反者,由本校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追償已領補助款,並繳還教育部。
5.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四、申請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請計畫主持人依格式填寫計畫書,並於期限內將計畫書word電子檔送至就業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彙整並經系院會議通過後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本次計畫之師長事先與本中心聯繫,以利後續作業。
五、簡章內容請詳見附件檔案。
【第2次甄選】114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簡章.pdf
【第2次甄選】114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期程.pdf
【第2次甄選】國立金門大學114年學海築夢計畫資料格式.docx
【第2次甄選】附表-系聲明書.docx
【第2次甄選】【計畫通過後】114學海築夢行政契約書.docx
【第2次甄選】【計畫通過後】114新南向行政契約書.docx
【法規-選送生出國】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110年10月20日臺教文(三)字第1100136871A號令修正).pdf
【法規-選送生出國】113年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pdf
【法規-計畫主持人出國】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1140101生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