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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3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413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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