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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學生校外實習保險資訊及表單

本中心依照教育部114年6月23日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之1第1項第3款辦理本校學生校外實習保險。

 ※ 依照最新年度由上至下排序,如有加保、退保、理賠等疑問請洽詢本中心082-313741。

 ※ 115.7.20更新:因正值新舊保險條款交替期間,如有投保需求之單位可先與本中心聯繫確認。 


115學年度教育部供應契約–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新光產物)

廠商 

契約期間 自115年08月01日00時 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保障對象(被保險人)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依實習課程性質對應之適用對象進行投保,以下2種分類:

  1. 工作型實習被保險人:指於實習期間從事課程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
  2. 一般型實習被保險人:指於實習期間僅從事課程訓練,未從事課程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保險期間 

可投保1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一律採記名入單,如需印製團體保險卡,請系上回傳投保申請表時備註或轉達本中心)

理賠申請應附文件

(更新中...)

※ 赴校外實習之本校學生欲申請理賠可先向本中心洽詢082-313741(歐陽)。


 

115學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美商安達產物)

廠商 

契約期間 自115年8月1日00時 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保障對象(被保險人)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依實習課程性質對應之適用對象進行投保,以下2種分類:

  1. 工作型實習被保險人:指於實習期間從事課程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
  2. 一般型實習被保險人:指於實習期間僅從事課程訓練,未從事課程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項目 承保內容 工作型 一般型
A 意外身故 200萬元 400萬元
B 意外失能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200萬元 依失能等級給付20萬~400萬元
C 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台幣1,000元;
兩者合併計算,最高給付5萬元。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台幣1,000元;
兩者合併計算,最高給付5萬元。
D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
E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增額 -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台幣1,000元,
最高給付5萬元。

 

保險期間 

可投保1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不限投保人數。

理賠申請應附文件

(更新中...)

※ 赴校外實習之本校學生欲申請理賠可先向本中心洽詢082-313741(歐陽)。

 


114學年度教育部供應契約–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新光產物)

廠商 

契約期間 自114年08月01日00時 至115年07月31日24時止。

保障對象(被保險人)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項目 承保內容 保險額度(新臺幣)
A 意外身故 200萬元
B 意外失能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200萬元
C 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 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5萬元
D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 住院每日給付1,000元。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保險期間 

投保1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理賠申請應附文件

※ 赴校外實習之本校學生欲申請理賠可先向本中心洽詢082-313741(歐陽)。

1. 傷害健康保險金申請書:標註(*)欄位請務必填寫完整。

2. 理賠申請檢附文件一覽表:

 理賠Q&A  

Q1. 請問欲申請「團體學生平安保險」理賠或相關諮詢聯繫窗口?
本校團體學生平安保險由學務處承辦,相關資訊可至衛生保健室網站閱覽公告(🔗https://osa.nqu.edu.tw/p/405-1002-662,c123.php?Lang=zh-tw)

(持續更新中...💪 如有疑問可電話聯繫 082-313741,謝謝)


114學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美商安達產物)

廠商

契約期間 自114年08月01日00時 至115年07月31日24時止。

保障對象(被保險人)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項目 承保內容 保險額度(新臺幣)
A 意外身故 200萬元
B 意外失能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200萬元
C 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兩者合併計算,最高給付5萬元。
D 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

 保險期間 

可投保1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不限投保人數。

 加退保時間

隨時線上辦理加退保作業。

※ 赴校外實習之本校學生欲申請理賠可先向本中心洽詢082-313741(歐陽)。


113學年度教育部辦理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意外險(新光人壽)

 得標廠商  

 契約期間  自113年08月01日00時 至114年07月31日24時止。

 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保障內容  

項目 保障項目 保險額度
A 意外身故 200萬元
B 意外失能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200萬元
C 傷害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型)
最高給付5萬元
D 傷害醫療保險金
(日額型)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1,000元

理賠申請應附文件

※ 赴校外實習之本校學生欲申請理賠可先向本中心洽詢082-313741(歐陽)。

  1. 理賠申請書:意外請詳填事故日期跟事故經過、左邊申請人請簽上事故人大名、要保號碼不用填寫,要保單位由本中心蓋章。
  2. 診斷書正本:只能正本,若是急診或住院或門診請在診斷書上備註清楚日期。
  3. 收據:副本可,可自行影印但需要蓋醫院的院章,若看兩間以上醫院或診所,各自都需一份診斷書+收據。
  4. 事故人存摺封面:若為未成年請附上家長的存摺,要有彼此的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
  5. 事故人的身份證影本。
  6. 如為車禍,需另付報警三連單,可影本。
  7. 如骨折,需另附X光片。
  8. 若為「身故者案件」請另洽本中心082-313741(歐陽)。

 理賠Q&A  

Q1.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係指哪些親屬?

民法第1138條規定:「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
不論哪一順位的繼承人,都必須跟被繼承人之「配偶」共同繼承。

Q2.理賠作業需要幾天?
保險公司收到理賠申請書及應檢附文件後,經案件審核無誤後於14日內給付。

Q3.理賠申請期限?
由本保險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2年不行使而消滅。

Q4.何謂意外事故?自殺是否可以申請理賠?
意外傷害事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自殺』係屬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為本保險除外責任(原因)之一,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Q5.學生若不幸罹患新冠肺炎,是否可以理賠?
本保單承保範圍僅含意外事故,所謂意外事故包含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故新冠肺炎不在此合約之理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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